【新課綱】普通高中資訊科技課程(2學分)
【新課綱】普通高中資訊科技課程(2學分)
【新課綱】普通高中資訊科技重補修課程(2學分)
【新課綱】普通高中資訊科技課程(2學分)
  • 培養對運算思維及程式設計的能力。
  • 提昇對「資訊科技」課程的學習能力。
  • 參加 APCS 檢測及參加資訊學科能力競賽。
【舊課綱】資訊科技概論重補修課程(2學分)